首先從我阿祖講起,


我阿祖是在我三歲時過世的,


聽爸媽說阿祖是養魚起家的,


9歲就與人合夥養魚'買魚,賺的錢都拿來買地。


站在合作社場看向四方,8成的農地都是他的,


包括一個3公頃的大池塘及零星的池塘也有差不多3公頃。


阿公有五個兄弟,每個人都分了幾公頃的農地。


但果真富不過三代,


阿公在我8歲時因酒胃潰瘍開刀,


醫療疏失將大小腸接錯而過世。


在阿公過世前因為成天酒肉賭博還娶了小老婆,


不多時家產所剩無及,


便提前把家產分給了爸爸及大伯和小叔,


大伯分4.6分地' 叔叔分3.6分地,


而爸爸同樣3.6分地及一間用木板釘成的雜貨店,


因為爸爸還未娶妻所以還多分了30萬元的負債(當時一分地只有3000)


我爸爸雖然脾氣不好但為人慷慨不計較,


阿公住院開刀100多萬的醫療費及後事費用他都一手扛。


當時大伯從商失敗將堂兄姐3人寄養我家,


當時爸媽雖然負債還是借錢供大堂哥讀到醫學院'二堂哥私立高中畢業'堂姐也讀到師範大學。


從小耳濡目染,雖然我沒有爸爸的慷慨,


但爸媽還是影響我最深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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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水林小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